陷入困境的企業越早採取行動,可選擇的方案就越多。與債權人談判、保密的庭外程序、保護程序或司法重整:MOSAIK協助管理人員選擇正確的道路,並為需要主張權利的債權人提供辯護。

本所在有管轄權的經濟活動法院(tribunal des activités économiques)或商事法院出庭,在困難出現之前、程序進行期間及判決之後的每個階段,為管理人員、股東及債權人提供服務。
未雨綢繆:及早談判
困難的初步跡象(現金流緊張、社會保險費或稅款欠款累積、租金拖欠)需要迅速應對。在此階段,許多情況仍可透過談判解決:
- 與社會保險機構URSSAF及稅務機關協商分期付款,特別是透過公共財政部門首長委員會(CCSF);
- 向省級企業融資問題審查委員會(CODEFI)提出申請;
- 與銀行、供應商及業主磋商,爭取延期或重新安排債務。
如企業遭未獲清償的債權人起訴,要求對其啟動司法重整或清算,MOSAIK會在庭審中維護企業的立場,並與該債權人協商還款計劃,促使其撤回申請。
庭外程序與保護程序
管理人員毋須等到停止支付,即可向法院院長申請指派特別受託人(mandataire ad hoc)或啟動和解程序。這些程序是保密的:由法院指派的專業人士召集主要債權人,促成協議,而企業的合作夥伴並不知情。
如談判不足以解決問題,尚未停止支付的企業可申請保護程序(sauvegarde),以中止債權人的個別追討行動,並原則上停止計算利息。企業隨後享有一段觀察期,以在持續經營的同時制定清償債務的計劃。
停止支付: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
當企業無法以其可動用資產清償已到期債務時,即處於停止支付狀態,法國過去俗稱「提交資產負債表」。此時,管理人員必須在四十五天內申請啟動程序。
MOSAIK根據業務的可行性及管理人員的目標,與其共同準備申請:如企業仍可挽救,則申請司法重整;否則申請司法清算。在整個程序中,本所:
- 代表企業及其管理人員,面對法院、監督法官、司法管理人及司法代理人;
- 審核並質疑已申報的債權;
- 在對企業有利時申請延長觀察期;
- 擬定重整計劃,或在轉讓計劃中協助收購要約;
- 維護管理人員及股東本身的權益,特別是關於停止支付日期及可疑期內所作行為的問題。
管理人員的責任
企業的失敗可能會轉而針對其管理人員。程序機關或檢察官可對其提起:
- 資產不足責任之訴,要求其承擔公司全部或部分債務;
- 職業制裁:個人破產或禁止從事管理;
- 刑事追訴,特別是欺詐破產罪(banqueroute)。
MOSAIK在上述程序中為管理人員辯護;當銀行要求管理人員履行其為公司債務提供的個人擔保時,本所亦為其抗辯。
債權人:主張您的權利
當客戶或合作夥伴進入集體程序時,期限很短,稍有疏忽便可能失去債權。本所協助債權人:
- 在期限內申報債權,並在債權受到質疑時加以捍衛;
- 錯過申報期限時,申請解除失權;
- 取回仍屬其所有的貨物,特別是依據所有權保留條款;
- 行使其擔保權益;
- 獲指派為監督人,以密切跟進程序的進展。
常見問題
何時必須申請啟動集體程序?
根據法國法律,企業停止支付後,其管理人員必須在四十五天內申請司法重整或司法清算,除非已在此期限內申請和解程序。最好提早諮詢:只要企業尚未停止支付,特別委任(mandat ad hoc)、和解及保護程序仍可採用。
庭外程序真的保密嗎?
是的。特別委任與和解程序在法院院長的監督下進行,不予公開:客戶、供應商及競爭對手均不會知悉。正因如此,企業才能在不損害合作夥伴信任的情況下與債權人談判。
管理人員是否須以個人財產承擔公司債務?
在某些情況下須承擔。在司法清算中,如管理人員的管理過失導致資不抵債,法院可判令其承擔全部或部分資產不足的差額,但單純疏忽不在此列。為公司債務提供個人擔保的管理人員,亦須準備應對銀行的追索。
申報債權的期限是多久?
自啟動程序的判決在法國官方公報BODACC刊登之日起兩個月,位於法國本土以外的債權人可延長兩個月。逾期後,仍可在六個月內、於嚴格條件下申請解除失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