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稅務律師
掌握這些規則,對於避免雙重徵稅、限制被稅務調整補徵的風險,以及就國際業務的架構方式作出知情決策,均屬必要。MOSAIK協助企業分析、規劃及落實與其國際發展目標相稱的稅務策略。

什麼是國際稅務?
國際稅務涵蓋規管收入、利潤及資金流動課稅的法律與法規,適用於可能有多於一個法域主張徵稅權的情況。一間公司只要向海外銷售貨物或服務、在不同國家設有子公司或員工,又或從國際夥伴取得收入,便會出現這類情況。
核心問題在於確定收入應在何處課稅,以及稅務義務如何在相關國家之間分配。若沒有清晰的框架,同一項交易可能被多次課稅。雙邊稅務協定與國際稅法提供所需的規則,以組織這種分配,並確保符合各地法律的要求。
企業面對的主要挑戰
應對法規的複雜性
每個國家均實行自己的稅制。企業管理人必須了解適用的各種稅項,預判當地的限制,並組織其業務以避免承受不成比例的稅務負擔。隨著業務拓展至新市場,這種複雜性亦隨之增加。
降低雙重徵稅的風險
雙重徵稅是指同一筆收入在多於一個國家被課稅。這種風險可以大幅削弱一個國際項目的盈利能力。法國的協定網絡是全球最綿密的網絡之一,現行生效的雙邊稅務協定約有130份,在締約國之間分配徵稅權,並化解大部分雙重徵稅的情況。MOSAIK在墨西哥城及香港設有直接據點,在此方面具有實際優勢:我們每日運用法國-墨西哥及法國-香港稅務協定,這兩份文件正是客戶在拉丁美洲及亞太地區業務的核心所在。
符合BEPS與稅務透明度的要求
經合組織(OECD)針對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推行的措施,令國際集團的文件備存與申報義務顯著收緊:轉讓定價文件、國別報告(CbCR)及資料自動交換。未有遵從者須面對日益加重的罰則。常設機構的概念經BEPS行動計劃第7項行動及《多邊公約》全面重塑:非獨立代理人的判斷標準已擴展至在合約訂立過程中發揮主要作用的人士(即使並無正式簽署),並引入反分割條款以防止業務被人為拆分,同時重新界定服務型常設機構。法國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 d'État)的判例已將這些新定義適用於數碼平台的商業模式,現已成為評估數碼經濟企業應稅存在的重要參考。
支柱一與支柱二:全球稅制的新架構
經合組織/二十國集團(G20)就數碼化帶來的稅務挑戰所推行的方案,產生了兩項結構性機制。支柱一將最大型集團的部分剩餘利潤重新分配予市場所在法域,而不論其是否在當地有實體存在。其實施取決於《多邊公約》生效與否,於2026年仍然懸而未決,但已在影響雙邊談判及大型集團的立場。
相反,支柱二已經生效。它經2024年《財政法》(loi de finances)第33條轉化為法國法律,對合併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集團,在其營運的每一個法域施加15%的最低實際稅率。該制度建基於合資格本地最低補足稅(QDMTT)、收入納入規則(IIR)及低稅利潤規則(UTPR)。MOSAIK在三個關鍵階段協助客戶:分析是否符合過渡期國別報告安全港(CbCR Safe Harbour)的條件、逐國計算實際稅率,以及編製全球反稅基侵蝕資料申報表(GIR)。
基本概念
常設機構
常設機構是一個核心概念,用以判斷一間公司在某個國家的存在是否足以令其利潤在當地課稅。它可以表現為一個辦事處、一個倉庫、一個建築工地,又或由非獨立代理人慣常進行的活動。一旦確認存在常設機構,該國便可對歸屬於它的收入課稅。常設機構的認定,往往是國際稅務審查中的重大爭議點。
轉讓定價
當交易在同一集團位於不同國家的實體之間進行時,必須按市場條件進行(公平交易原則)。若稅務機關認為所採用的價格其效果是將利潤人為轉移至稅率較低的國家,可以提出質疑。
預扣稅
跨境付款(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一般須在來源國繳納預扣稅。稅率及程序按當地法律及適用的雙邊稅務協定而有所不同。嚴謹管理這些預扣稅項,對避免被調整補徵至關重要。
管理國際稅務的策略
業務架構的設計
子公司、控股公司及決策中心的所在地選擇,對管理國際稅務起決定性作用。經過周詳考慮的組織安排,能使稅務與經濟目標一致,同時符合當地義務及經濟實質的要求。
文件備存與合規
企業必須就其國際業務、資金流動以及所採架構的理據,保存完整而及時更新的文件。這種做法有助在接受審查時證明合規,並能迅速回應稅務機關的要求。
巴黎、墨西哥城與香港的三角布局
對於我們大部分客戶的業務而言,國際稅務在三個地區展開:歐盟及法國的協定網絡,用於架構控股與融資;拉丁美洲,其中墨西哥是進入拉美市場的天然樞紐,並設有自己的轉讓定價規則及受控外國公司(CFC)制度;以及亞太地區,香港兼具地域來源徵稅制度、與法國訂立的雙邊協定,以及直接進入中國內地市場的通道。MOSAIK在這三個地區設有直接據點,讓我們能以一支一體化團隊處理原本需要三家事務所分別處理的交易,並免除隨之而來的延誤、成本與資料流失。
國際稅務管理不善的風險
- 意料之外的稅務負擔:未有妥善識別的收入或資金流動,可能被課以意料之外的沉重稅項;
- 稅務調整與罰款:稅務機關可以質疑相關架構或不準確的申報,並施加重大罰款;
- 聲譽風險:稅務管理不善可以損害合作夥伴與投資者的信心;
- 營運受阻:資金匯回或投資架構上的困難,可以拖慢國際業務的增長。
常見問題
什麼是常設機構?
常設機構(établissement stable)是指一間公司在某個國家的存在程度,足以令其在當地產生的收入須繳納當地稅項。其認定取決於稅務協定及國內法所訂明的精確標準,尤其可能源於一個固定營業場所,或一名非獨立代理人的活動。
如何避免雙重徵稅?
透過雙邊稅務協定在各國之間分配徵稅權,並嚴謹規劃架構與資金流動。事先分析每一項跨境交易,有助識別適用的稅務處理,避免同一筆收入被徵稅兩次。
什麼是轉讓定價?
轉讓定價(prix de transfert)是指同一集團位於不同國家的實體之間互相銷售貨物或服務的價格。這些價格必須符合公平交易原則,即必須反映獨立各方在可比情況下會議定的條件。
在進行跨境投資之前,如何確保控股架構穩妥?
架構設計需要三個層次的分析:(i) 按法國法及外國法認定控股公司的性質(營運型、積極管理型或被動型);(ii) 是否符合歐盟指令或適用雙邊協定的資格條件,而這取決於經濟實質與受益所有人身分;(iii) 在利害關係重大而值得為之的情況下,透過具約束力的稅務事先裁定(rescrit fiscal)或預約定價安排取得保障。MOSAIK按交易所涉的地域,以巴黎/墨西哥城/香港一體化團隊進行這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