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與直播主律師

已成文法化的法律框架
自2023年6月9日規範商業影響力並打擊網紅在社交媒體上濫用行為的法國法律生效以來,內容創作者的義務大幅加強。這部在法國法上前所未有的立法尤其規定:
- 明確披露一切商業合作關係的義務,不論報酬以金錢或實物形式支付;
- 禁止推廣某些產品及服務(整容手術、高風險金融產品、賭博等);
- 就使用濾鏡或大幅修改外貌作出標示的義務;
- 針對在境外進行而面向法國受眾的活動的特別規則。
在此框架之外,網紅仍須遵守消費者法、法國廣告業自律機構ARPP的廣告規則、知識產權法,並視其活動的架構方式而適用公司法及稅法。
網紅的法律義務
以內容創作者的身分經營,意味著須遵守一系列法律義務:
- 商業合作的透明度:任何以取得對價為交換而發佈的內容,必須清晰而即時地被識別為商業內容,否則將因誤導性商業行為而受到制裁;
- 肖像權:網紅掌控其肖像、聲音及姓名的商業使用。第三方未經事先授權的任何利用均構成侵權,並可引致法律責任;
- 您創作的著作權:您製作的內容自創作之時起即受保護。要充分發揮這項保護,就必須了解其範圍與限制,尤其是在品牌合作合約中轉讓權利的情況下。
您必須掌握的合約
內容創作者與其商業夥伴之間的關係建基於合約,而這些合約必須在簽署任何文件之前加以閱讀、理解及談判:
- 品牌合作合約:這類合約界定須製作的內容性質、付款條件、期限、成效義務,以及規範創作歸屬的條款。一份失衡的合約可能令品牌就您的內容取得極為廣泛的權利。
- 權利轉讓合約:這類合約訂明所授予權利的範圍(期限、地域、媒介、修改權)。您的律師會確保您所作出的轉讓,與談判結果完全一致。
- 保密協議(NDA):在策略性合作中十分常見,簽署前值得仔細審閱。
肖像權與著作權:一項關鍵區分
這兩個經常被混淆的概念,適用不同的法律制度。
肖像權載於法國民法典(Code civil)第9條及其後各條,容許任何人反對他人在未經其同意下拍攝及傳播其肖像。當品牌希望為推廣目的使用您的視覺形象時,尤其適用。
著作權由法國知識產權法典(Code de la propriété intellectuelle)規範,保護您所創作的原創作品(影片、照片、文字、音樂)。這項保護自創作之時起自動產生,但這些權利的任何轉讓或授權許可均須以書面形式訂明,並列明轉讓的範圍及期限。
保護您的聲譽與創作
對內容創作者而言,網上聲譽本身就是一項資產。MOSAIK協助您:
- 為您的知識產權設立有效保護,尤其是將您的名稱或視覺形象註冊為商標;
- 在您的內容或肖像遭未經授權使用時迅速採取行動;
- 依法應對針對您聲譽的攻擊:誹謗、商業詆毀、數碼身份盜用。
常見問題
網紅是否必須披露有償合作?
是,且無任何例外。2023年6月9日的法國法律要求明確披露一切商業合作關係,不論報酬以金錢或實物形式支付(免費產品、旅程、住宿)。未予披露即構成誤導性商業行為,可依法國消費法典(Code de la consommation)受到制裁。
簽署品牌合作合約前應採取哪些預防措施?
尤其應核查就您的創作所轉讓權利的範圍、任何成效義務、獨家條款以及終止條件。在簽署前由律師審閱合約,一般可避免日後出現重大困難。
若品牌未經授權使用我的肖像,我應如何應對?
有多種途徑可供選擇:正式催告函、向平台提出下架要求,或以侵犯您的肖像權或不正當競爭為依據提起司法訴訟。迅速行動往往是限制損害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