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與藝術家
創作一部作品是一個要求極高的過程。為了回饋創作,法國法律賦予作者一項真正的財產權:一種授權或禁止他人以任何方式利用作品的專有權。但創作必須具備可受保護性,證據必須妥善保全,而您所簽署的合約亦不能令這項專有權形同虛設。

MOSAIK為各創作領域的作者、藝術家及表演藝術家提供法律服務:音樂、出版、視覺藝術、影視、攝影。
甚麼可受保護,以及如何舉證
要受著作權保護,一項創作必須具備具體的表現形式並具原創性。某些創作因其本質而被排除在外,例如氣味或味道。MOSAIK協助您判斷在您的創作過程中甚麼是可受保護的,避免日後出現不愉快的意外。
保護其後亦必須能夠獲得證明並確定日期,以對抗聲稱自己創作在先的第三方。本所因應每一類作品設立合適的措施:
- enveloppe Soleau(Soleau信封),即向法國知識產權主管機關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辦理的密封存放,可證明創作日期;
- 向可信的第三方機構或集體管理組織辦理存放;
- 由司法執達員作成的筆錄,並將作品副本存放於該公職人員處;
- 在安全伺服器上進行加蓋時間戳記的存檔。
您的權利:財產權利與精神權利
作者享有財產權利,讓作品得以被利用並產生收益;亦享有精神權利,保護作者的人格及作品的精神。前者可以轉讓及議價,後者則永久存續且不可轉讓。
締約而不放棄一切
作者的專有權透過向第三方授予的許可而變現:權利轉讓合約與授權許可。由於須涵蓋的利用方式眾多,可行的報酬結構亦多樣,包括以毛額或淨額為基礎的比例報酬、一次性定額報酬、演出酬金,這些合約相當複雜。
MOSAIK讓作者清楚了解自身的承諾,並按其利益談判這些合約,因應每一種情況作出調整:獨立創作或共同創作的作品、委託創作、合作創作、藝術贊助。
本所亦就這些收入的稅務處理提供意見:透過著作權報酬結算單直接取得報酬,或設立權利管理公司,讓收益可以再投入新的創作。
監察作品是否獲得妥善利用
簽署合約並非故事的終點。MOSAIK定期協助作者核實承諾是否獲得履行:審閱著作權報酬結算單、核對獲授權的利用方式,以及分析為向公眾推廣作品所採取的措施。
捍衛您的權利
一旦發生侵權(仿冒、未經授權的利用、抄襲),本所會提起一切適當的程序:正式催告函(mise en demeure)、saisie-contrefaçon(經法院命令進行的侵權查扣,用以收集證據)、司法訴訟,包括透過緊急審理程序(référé)或指定日期審理程序緊急提出,並在事實的嚴重程度足以支持時向刑事法院提出。
常見問題
我是否須為作品辦理登記才能受到保護?
不需要:著作權自創作行為本身產生,無須任何手續。但一旦發生爭議,您必須能夠證明自己是作者,並確定創作的日期。這正是證據保全措施的作用:「Soleau信封」(enveloppe Soleau),即向法國國家工業產權局INPI辦理的密封存放,可證明創作日期;向可信第三方機構或集體管理組織辦理存放;或由司法執達員(huissier de justice)作成的筆錄。
財產權利與精神權利有何分別?
財產權利讓您得以利用作品並從中取得收益,可以轉讓及移轉。精神權利保護作者的人格及作品的精神,永久存續且不可轉讓。因此,任何合約都不能剝奪您的精神權利。
我如何就作品的利用取得報酬?
視情況而定:按收益比例計算的報酬、法律允許時的一次性定額報酬,或表演藝術家的演出酬金(cachet)。計算基礎的選擇(以毛額或淨額計算)會令結果出現相當大的差異。本所協助您爭取最有利的報酬結構,並核實其是否得到正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