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法:個人僱傭關係
鑑於法國勞動法典(Code du travail)的複雜性及判例法的不斷演變,專責僱傭法的律師所提供的支援往往具決定性作用。

MOSAIK就個人僱傭關係的管理,於合約關係的各個階段為企業及管理層提供意見。
個人僱傭關係的範圍與影響
個人僱傭關係涵蓋僱主與僱員之間的一切法律互動,與涉及僱員代表及工會的集體僱傭關係相對。
此範疇包括招聘、僱傭合約的訂立與草擬、合約修改、紀律、薪酬、工作時間安排、專業培訓,以及各種可能的終止形式:解僱、辭職、協議解約(rupture conventionnelle)、退休。
對僱主而言,每項涉及僱員的決定都帶有法律風險。條款草擬不當、紀律程序有瑕疵,或解僱理由不足,均可能導致在勞資法庭遭遇不利裁決,並帶來重大的財務與人事後果。
僱傭合約的訂立與履行
合約的草擬
僱傭合約確立職業關係的法律框架。部分條文屬強制性;另一些則屬選擇性,但具策略意義:競業禁止(clause de non-concurrence)、流動性、專屬性及保密條款。這些條款須因應公司的情況與僱員的背景精確草擬,對預防日後糾紛至為重要。
僱傭合約的修改
在職業關係的過程中,可能需要作出調整:職責變動、調往另一部門、機構重組、國內及/或國際調任。法國法區分單純的工作條件改變與合約本身的修改:前者僱主可單方面施行,後者則須取得僱員的明示同意。定性錯誤會令僱主面對prise d'acte(由僱員主動終止合約,並歸咎於僱主的違約行為)或司法解約的風險。MOSAIK協助企業及管理層處理這些變動,以正確界定擬作出的改變並遵循恰當程序。
紀律管理
僱主擁有管理權與紀律權。面對失當行為,僱主可發出警告、施以紀律性停職,或以失當行為為由解僱。這些程序受嚴格規則規範(預備會面通知、時限、通知手續),任何未有遵守均會令程序出現瑕疵。MOSAIK就處分輕重的拿捏、程序的遵循及決定的穩妥性為您提供指引。
僱傭合約終止的各種途徑
無論選擇哪一種途徑,終止僱傭合約在法律上都是敏感時刻:
- 基於個人理由或經濟理由的解僱,須嚴格遵守程序並具備真實而嚴重的理由,否則會被重新定性為欠缺真實而嚴重理由的解僱;
- 經批准的協議解約(rupture conventionnelle)容許雙方友好分手,但其效力繫於雙方的自由同意,不得有任何壓力或同意上的瑕疵;
- 僱員的prise d'acte(主動終止合約並歸咎於僱主)會令合約因僱主過錯而終止,但所指控的違約行為須嚴重至足以支持終止合約。
在上述每種情況下,律師及早介入均有助預見風險並採取最合適的策略。
勞資法庭訴訟
向勞資法庭(conseil de prud'hommes)提出申索
法國勞資法庭(conseil de prud'hommes)是由勞資雙方共同組成的法院,負責處理僱傭合約引起的個人糾紛。程序免費,法律代表並非強制,但鑑於其技術性及涉及的金額,仍強烈建議聘請律師。申索人須向有管轄權的法庭書記處遞交申請書,一般為工作地點所屬的法庭。調解與分流組(Bureau de Conciliation et d'Orientation,BCO)會傳召雙方,先行嘗試調解。若調解不成,案件會轉交裁決組,由其在聽取雙方對辯後作出裁決。
訴訟策略
MOSAIK在展開或應對訴訟之前,先分析案件的強項與弱點。對僱主而言,抗辯的基礎在於證明程序合規及所作決定言之成理。僱主亦可就競業禁止條款可能被違反一事,向勞資法庭提出申索。
勞資法庭的法官享有廣泛的酌情權,尤其在評估失當行為的嚴重程度,或解僱是否具備真實而嚴重的理由時:紮實的論據與庭上具說服力的陳述,往往能左右結果。
個人僱傭關係屬敏感的法律範疇,一旦出錯,代價可能不菲。對僱主而言,程序處理不當會招致經濟制裁並損害職場氣氛。對僱員而言,了解自身權利有助維護正當利益,避免陷入不利處境。無論您是管理層還是僱員,MOSAIK都以其專業能力為您服務。歡迎聯絡我們作初步商討,並就您的情況作出精確分析。
常見問題
在法國勞資法庭(conseil de prud'hommes)是否必須聘請律師?
不必,由律師代表並非強制。然而,這類案件在技術上相當複雜,涉及的金額往往不菲,故無論對僱員還是僱主而言,聘請律師介入都相當值得。
僱傭合約可否在未經僱員同意下修改?
視乎變動的性質而定。單純的工作條件改變,僱主可單方面施行。合約的實質修改(涉及薪酬、同一地理範圍以外的工作地點、工作時間或核心職務)則須取得僱員的明示同意。
向法國勞資法庭提出申索的時限是多久?
就解僱提出質疑,僱員可於收到終止通知後十二個月內提出。至於其他申索(追討欠薪、歧視、騷擾),時效視申索性質而定,分別為兩年(騷擾)、三年(工資)或五年。切勿讓這些時限白白屆滿而未有行動。
律師的角色是否僅限於訴訟?
並非如此。MOSAIK在訴訟之前便已介入,令公司的做法更為穩妥:審核合約與程序、草擬範本文件、培訓人力資源團隊。這種預防性做法,往往是降低勞資法庭風險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