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追討
取得勝訴的法院裁決並非案件的終點,恰恰相反。追討債權是一項真正的策略,須與客戶一同圍繞其利益、其時間表,尤其是債務人償債能力的前景而建立。

MOSAIK在每一個階段介入:訴訟之前確保款項有保障,程序進行期間取得執行名義(titre exécutoire),判決之後推動裁決獲得執行。
訴訟之前:為您的債權提供保障
最壞的情況,是判決作出之時債務人已經無力償債。為避免出現這種局面,本所會按每種情況度身設立保全措施:
- 保全查封(saisie conservatoire),可在取得執行名義之前預先凍結銀行帳戶或動產;
- 對第三方(例如銀行或租客)所持有的款項或資產進行查封;
- 臨時司法按揭,在不動產上設定負擔,確保該物業出售時債權可獲清償;
- 資產保管(séquestre),使某項資產暫時不可處分;
- 在程序進行期間將款項存放於第三方;
- 委任管理人管理資產。
上述每一項措施均會事先與客戶分析:在恰當的時機,對恰當的資產,採取恰當的措施。
取得執行名義
視乎債權的性質及債務人的態度,MOSAIK會選擇最快捷、最符合成本效益的途徑:由律師發出的正式催告函,往往已經足夠;針對無爭議債權的支付令;債權並無嚴重爭議時的臨時付款程序(référé-provision);或在確有必要時提起全面的傳票起訴。
執行裁決
一旦取得執行名義,本所即會按債務人的資產狀況,展開合適的執行措施:
- 查封銀行帳戶中的可動用資金;
- 扣押並拍賣債務人的資產;
- 債務人為受僱人時,扣押其工資;
- 就債務人的不動產設定確定的司法按揭。
講策略,而非盲目走程序
在支出費用之前,必須先提出正確的問題:債務人是否有資產,是哪些資產?如果其帳戶已經清空,款項可以如何追回?是否存在足以促成付款的籌碼?申請開啟無力償債程序是否值得?
正是這項分析,區分了一紙掛在牆上的判決與一筆真正收回的債款。MOSAIK由第一次會面起便與您一同進行,其後再與本所合作的執達人員(commissaires de justice)落實執行。
常見問題
客戶不付款,我應該由哪裡入手?
先快速評估對方的償債能力,以及您手上的檔案(合約、發票、催款紀錄)。視乎個案,由律師發出的正式催告函(mise en demeure)可能已足以促成付款;否則,本所會與您一同挑選最有效的程序,由支付令(injonction de payer)到全面的傳票起訴,並包括保全措施。
如果債務人蓄意製造自己無力償債的狀況,怎麼辦?
必須從速行動。保全查封(saisie conservatoire)可在判決作出之前凍結銀行帳戶或資產,避免即將取得的判決淪為一紙空文。債務人的部分手法亦可向法院提出質疑。
委託律師追討債務的費用是多少?
費用取決於所選程序以及債務人的抵抗程度。MOSAIK在展開任何工作之前均會提供費用估算,並按涉案金額調整策略:追討單一張發票的處理方式,與追討一筆大額未清欠款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