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法律师
自2022年以来,海关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美国单边加征关税的蔓延与欧洲的反制措施、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正式生效、海关法与国际制裁制度日益交织、两用物项管制的收紧,以及已宣布的《联盟海关法典》全面修订,使这一领域成为一门关乎经济主权的学科。对于经营国际供应链的企业而言,清关已不再只是一项技术性行为:它是一项多维度的合规操作,一处差错即可导致货物被扣、引发补征,并使企业面临刑事制裁。

在欧盟内部,《联盟海关法典》(Union Customs Code, UCC)规范各成员国的海关实务。然而,各国在管制与处罚方面仍保留各自的国内特殊规定,这使得专业律师的专长尤为可贵。
海关法律师的工作内容
事前咨询
在任何海关操作之前,律师就客户的申报义务提供意见,并协助其以优化的方式设计货物流转结构。本所可协助您取得海关授权,例如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 AEO)资格,该资格可显著简化清关手续并缩短查验时间。
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
《CBAM条例》对进口至欧盟的货物所隐含的排放引入碳定价。纯申报性质的过渡期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正式期自2026年1月1日起适用: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及氢的进口商,此后必须购买与进口货物隐含排放相对应的CBAM证书,否则将面临高额的经济处罚。
MOSAIK就该机制的各个环节协助进口商及其供应商:产品在CBAM目录下的归类、隐含排放的计算、经授权CBAM申报人的指定及其义务、与原产国碳定价制度的衔接(可抵扣性)、CBAM成本沿供应链传导的合同管理,以及在必要时对欧盟委员会及主管国家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
关税、贸易救济措施与两用物项
自2025年以来,全球关税环境趋于强硬:单边关税大量涌现,欧盟采取的再平衡措施、快速推进的反倾销与反补贴调查,以及对战略性进口(电动汽车、半导体、光伏组件)的监控加强。在欧盟、美国、中国及墨西哥之间经营货物流转的企业,如今必须持续重新配置其供应链与法律架构。
与此同时,关于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欧盟)2021/821号条例(及其对网络监控物项的扩展)对欧洲出口商施加了许可与强化尽职调查的义务,违反者将面临严厉的海关与刑事处罚。MOSAIK就产品归类、许可证(通用、全球或单项)的取得,以及该条例所要求的内部合规计划向客户提供意见。
海关稽查中的协助
当企业接受海关稽查时,有律师在场具有决定性意义。海关人员拥有重要权力:现场检查权、要求提供文件的权利,以及进行询问的权利。然而,这些权力必须在严格的法律框架内行使。
律师确保客户的权利在整个稽查过程中得到尊重。律师陪同参加询问、核实程序是否合法,并就如何回应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意见。这种及早介入往往能避免造成损害的失误,并限制潜在补征的经济后果。
海关诉讼抗辩
海关诉讼涵盖经营者与海关机关之间的一切争议。可区分为以下几类程序:
- 海关行政诉讼:对关税补征、海关罚款、许可申请或退税申请被拒等提出异议。律师分析案卷,核实主管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并提出适当的救济。
- 海关刑事诉讼:走私、进口禁止货物、虚假申报、假冒。制裁可能十分严厉:罚金、没收货物、监禁刑。律师制定量身定制的辩护策略,并在刑事法院出庭辩护。
- 征收争议:对征收通知书的依据提出异议、申请分期缴纳、通过协商避免货物被扣。
- 海关估价与原产地争议:对成交价格确定方法提出异议、与集团内部转让定价的衔接、优惠或非优惠原产地的认定、欧盟与英国协定、CETA或其他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的适用。这类争议可能涉及极为巨大的金额,需要与国际税务事宜紧密协调。
海关与国际制裁:一个连续体
海关法与制裁法之间的界线已经模糊。已正确向海关申报的货物,可能因欧盟制裁、美国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措施或英国金融制裁执行办公室(OFSI)制度而被扣;反之,一项符合制裁规定的交易,也可能因关税归类错误或原产地存疑而受到海关机关质疑。将两套制度合并管理(二者涉及不同的主管机关,却有共同的事实问题:所有权链条、货物路线、受益所有人身份),需要一种一体化的方法,而MOSAIK正是以海关、资金流动及国际业务各团队协同一体的方式提供这种服务。
具体介入领域
- 海关扣押:核实扣押的合法性、就程序瑕疵提出异议、就被扣货物的放行进行协商;
- 知识产权与海关:协助请求扣留可疑货物的权利人,以及接受调查的进口商;
- 与外国的财务关系:就跨境资本流动适用的申报义务提供意见。
海关和解:庭审之外的有效替代方案
在许多情况下,律师可与海关机关协商达成和解(transaction douanière)。这一程序可避免漫长而昂贵的法院程序,同时使最初可能承担的处罚大幅减轻。和解一经达成,即终结程序,并带来宝贵的法律确定性。律师评估这一友好途径是否适宜,并按照客户的利益协商其条件。
常见问题
问:本公司向欧盟进口钢材或铝材:CBAM是否适用于我?
答:是。自2026年1月1日起,受涵盖产品(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氢及条例附件一所列的加工产品)的进口商必须购买与货物隐含排放相对应的CBAM证书。事先分析您的关税归类与供应链,即可确定您的实际风险敞口、申报义务,以及降低成本的手段(原产地已缴碳成本的可抵扣性、采购来源的调整、合同架构的重组)。
问:我的货物在海关被扣留:我有多少时间采取行动?
答:期限很短且执行严格。扣留的合法性、可能的查封、海关归类及放行策略,均须在最初几天内评估完毕。一收到通知即行动,往往能够在就实体问题提出异议的同时,协商以提供担保的方式迅速放行,从而避免货物受损或长期滞留,这些成本往往超过所涉关税本身。
问:我刚得知本公司的一项产品属于两用物项:我该怎么办?
答:第一步是依据(欧盟)2021/821号条例附件一进行精确归类,这可能需要对产品进行技术分析。视结果而定,可有多种选择:单项许可证、全球许可证或通用出口许可。建立 内部合规计划 如今已是市场的通行做法,有时也是委托方的要求,并且是接受稽查时的重要保护。